第三十四章确定-《娱乐纪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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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签字费这一词最先是出现在足球球员转俱乐部的时候,表示一种对于转会球员的友好,不过在这里就完全是送给林风五百万了。

    天王合约在分成上比起普通合约要高得多,对作者有利得多,不过偏偏林风之前就不说签的普通合约,在分成之上不能再涨了,所以杀戮玫瑰怕游戏改编等等这些后来的利益打动不了林风,就直接送五百万给林风,手笔也的确是够大的。

    可以说杀戮玫瑰是在尽全力的挽留林风了,一旦斗破与凡人改变成游戏,按照目前的人气绝对火,到时候尖峰科技就可以更好的明白网文市场的利润,同样就会投资,更多网站也会更好,这其实是一个良心循环。

    林风可以说是这个循环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,在这个时候林风被18k网挖走了,那一切都前功尽弃了。

    “玫瑰主编把合同给我看看吧。”林风会同意倒不是因为贪图这五百万,毕竟他两本书上架之后再加上无线,一个月赚一千万是绝对可以的。

    “等等,好了已经用离线文件布到你iq上了”听到林风这样说无疑杀戮玫瑰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林风好好的将过来的天王合约看了一遍,其中有一个点,林风并不喜欢。

    “玫瑰主编这合约自上说,三年必须保持有一部新书正在连载之中,这个是不是可以换一换。”

    “换成什么?”

    “换成三年之内布三本到三本以上的书籍在网站”杀戮玫瑰想了想也没多大问题也就答应了。

    其实真也没有多大区别,三年之内保持一本新书正在连载,按照凡人与斗破一天一万的度,斗破一书全文五百三十多万字一天一万需要一年半多的时间,而凡人一书全文七百六十多万字,一天一万需要连载两年之久。

    三年之内要有新书连载,也就是当凡人与斗破完结了必须在表一部新书。

    而林风所说的三年布三本书,其实在数量上是与杀戮玫瑰最先在合同之中拟定的条约一样,不过就是少了时间限制,不要管三年怎么,反正有三本书就好了,这就是林风想达到的目的。

    “好了合同我下午去。”没有问题了就签字。

    “嗯,合同一到公司,五百万的签字费就会打到你的卡上,另外你提的那个要求,完全是没有问题的,不过晨封落叶你还真够朋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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