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二章谣言起-《娱乐纪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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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——何必要做到这份上呢?
在行为处事上,林风想要的,不过是五个字——洒脱地做人。
……
于是乎,坦然承受着一路上同学们的指指点点,以及或疑惑,或鄙视,或失望的眼神,林风昂挺胸,若无其事地往自己班教室走去。
“指个屁啊指,说你呢!指你妹啊!”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,在众多嘀咕声中显得特别突兀。
林风一愣——这情况,貌似是有粉丝替自己说话?
转头看去,只见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穿着一身篮球队队服,单手夹着一个篮球,正在呵斥身边不远处的一个男生。见林风转头看向他,这男生顿时眼睛一亮,露出兴奋的表情,对林风喊道:“林风学长,加油。我支持你!我相信你一定是被冤枉的!对了,我最喜欢看《笑傲江湖》,给我签个名呗!”说着,便朝林风跑来。
林风在脑中回忆了下,顿时想起来——这个替自己说话,还兴奋地向自己索要签名的男生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,叫彭浩炫。
林风知道他是高二的,至于几班,则不知道了。
毕竟,准确的说,有关此人的记忆是前主人的。因为此人刚进学校,才高一时,便向当时高三年级的篮球队队长起了挑战,并将其强势击败,虽然资历不够,难以服众,但仍以高一学生的身份当上了副队长。而到了高二后自然顺利接手了篮球队队长的位置。另外,此人长得也很是帅气,被好事之人列为学校三大校草之一。
如此风云人物,林风身体的前主人自然有所耳闻。
回想了下此人的资料,林风对他微微一笑,点了点头。
见到林风点头,彭浩炫显得更兴奋了。
见到彭浩炫并没有背书包,手上也没带着书,林风便从书包里拿出一支笔,又拿出了一本便签本,准备给他签名。
岂料彭浩炫一挥手,道:“不要用便签纸,就签在我的队服上吧。我回家把它收藏起来。”
林风有些无语——你这衣服难道不洗就直接收藏了?
但还是在他的队服上给他签了个名。
签完名,正准备把笔放进包里,只见彭浩炫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,道:“那个……林风学长,你能不能帮我在便签纸上再签两个?我刚才一激动,给忘了。今天我要是穿着你签名的衣服回家,却没给我爸和我爷爷捎带一份的话,他们会打死我的。”
林风哈哈一笑,道:“没问题。”
给彭浩炫签完名后,林风便快步离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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