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五十七章 李鸿章中弹-《战斗在甲午年》
第(1/3)页
10号马关清日第二次会谈结束之后,李鸿章的电报随即发往通州。
电达紫禁城,慈禧,光绪为之动容。
随即,慈禧,光绪,在紫禁城急召群臣对策,众人皆诺诺无计,又或满嘴大言,跑马跑得不得要领。
当晚,奕劻、孙毓汶、徐用仪,先行退朝,去东交民巷找洋人问计。
西洋各国公使,都提议暂时先避开东洋提出的停战条件,直接索要东洋的议和条款。
消息传回紫禁城,慈禧,光绪,还有熬夜熬得两眼发红的诸位大臣们,都是深以为然。
于是,议定以此意电复李鸿章。
之后,慈禧令孙毓汶,翁同龢,各出一电稿;经传看后,决议用孙毓汶稿,翁同龢只好自嘲到‘深感措词不易也’。
11号上午8时35分,发自通州的电报传到马关电报局,随即被送到日军参谋本部第二局4班,进行密码破译,然后把译文送到伊藤博文手中。
在此前朝鲜的时候,东洋参谋本部第二局6课联手4班,就已经弄到了大清的密码本,因此大清的电文对于东洋,已经没有任何的秘密。
(东洋参谋本部分为第一局、第二局;第二局由参谋次长领导,负责参谋本部的情报特工活动,下设‘三课一班’。第5课负责俄、德、法、意;第6课负责美、英;第7课负责中国;第4班主要负责宣传、谋略、破译密码及其他特殊机密情报。)
当天近午,李鸿章才接到燕京回电,然后被电报委员王崇厚翻译出来。
“阅所开停战各款,要挟过甚。前三条万难允许;必不得已,或姑允停战期内认给军费。但恐只此一事仍难就范。昨令奕劻等与各公使面商,均以先索和改条款为要。可告以中朝既允议和,无不推诚相与,可允必允,无须质当。其停战期内认给军费一节,可以允许,若彼仍执前说,则以难允各条暂置勿论,而向索和议中之条款。务将朝廷诚心议和之意,切实讲论,婉与磋磨,总以先得议款为要。”
“太后不糊涂啊!”
看到这封电报,李鸿章猛然轻松了很多,之前他就怕国内死逮着东洋的停战条件不放,那么这场和谈的前景就‘堪忧’了。
现在太后的目光绕开东洋故意设置的这些障碍,不去纠缠那些枝节乱麻,直接看到最本质的东西,本身就是一种大智慧。
只要拿到了东洋的‘议和条款’,先不谈‘停战’,而是全力‘谈条款’。
一旦清日两国间的议和条款达成共识,签订合约,这停战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12号下午3时,清日全权大臣举行第三次谈判,双方出席人员同于第二次谈判。
李鸿章提出宣读对日方之复文,即取汉文正本交给伊藤博文,将英文译本交罗丰禄,令其读之。
复文表示对日方“所复停战节略内要款情形,万难照办”,并谓:“本大臣尽心议和之始愿,从未稍减。以期两国和局之早底于成也。”
李鸿章既将停战之议搁起,便要日方出示和款。
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