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但非常不幸的是,沈凯的亲属虽然竭力寻找,依旧没有任何收获。正当家人悻悻而归之时,发现两位看守尸体的亲戚躺到在地,不知道是死是活,而沈凯他们的两具尸体不翼而飞。沈凯的家人大惊,连忙将那躺到在地的两名亲属给抢救了过来,等他们清醒之时,问其沈凯他们的尸体去了哪里?那两名亲属显然是受到了惊吓,语无伦次的描述了经过,在断断续续中,沈凯的家属得知,沈凯他们两具尸体突然醒了过来,只喊着要找到自己的命根子,随后就飘然而去,那两位看守尸体的亲属因此被吓到在地。 对于这一系列的变故,沈凯的家属算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,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请来了家族中最德高望重的长者,向其请教如何处置? 那长者表明了意见:一、火化之日是大日不能更改,在此之前,大家竭力寻找沈凯他们的两具尸体,如果真的找不到,就找些沈凯他们生前的衣物做入葬之用,就是所谓的衣冠冢。二、死不见尸,就算是没死!虽然有了衣冠冢,但只要没见到尸体之前,这衣冠冢都属于“假冢”,碑绝不描红,穴绝不封盖。等找到尸体并顺利火化后,再描红封盖。三、两具尸体已经不是全尸,且火化入穴之日已到,故灵台撤除,不用披麻戴孝。遗照不上墙,沈凯两人以失踪论。 长者的嘱咐,沈凯的家人均表示接受,因此,到现在沈凯他们还没有户口注销。 “失踪几年可以宣布自然死亡?”我问道。 那领导模样之人答道:“下落不明满四年可以宣布自然死亡,还有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,自意外事故之日起两年可以宣布自然死亡。” “那沈凯这两人应该怎么算?”我好奇地问道。 “严格意义上来说,已经死亡,但他们家乡的风俗不允许,所以当时算作是意外事故下落不明,按两年算的。可是两年后,户籍警再次要求做沈凯等两人要做户口注销之时,其家人再次群起激愤,表示不愿意。实在没办法,经过商量最终决定,按下落不明论处,那就是四年,今年是第三年,到明年后就能户口注销了!”那领导模样之人说道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