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奇怪的礼物-《盛唐大公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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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文科方面的东西,能想起来的真的不多,剩下的基本都还给老师了。

    早知道有穿越到唐朝的一天,肯定提前把唐诗宋词统统背下来。

    算了,还是乖乖抄千字文来练字吧。

    看到李月辰喝完酸奶之后又拿起了笔,小荷连忙在旁边帮着磨墨。

    老李练字已经有几个月了,不过这书法……仍然有点一言难尽的感觉。

    主要是因为以前写硬笔字帖留下来的习惯,总是喜欢顿笔。

    但硬笔的顿笔和软笔的顿笔还是有区别的,软笔用顿笔的方法,就会造成起笔,拐角,勾,捺显得有些粗大,而笔画间的连接点用力轻小,所以如同刀锋一般细长。

    这样写出来的字,带着一股肉眼可见的凌厉感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流行的字体是楷书和草书,不过皇室里面也流行飞白体。

    主要是因为太宗李二喜欢,所以导致便宜老爹李治小时候在他的影响下也比较擅长,而老娘武则天估计是在自己出生之前那段时间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,也仔细练过。

    所以夫妻二人都挺擅长。

    至于李月辰……得了吧,普通的草书都写不好,更别提什么飞白了。

    抄完一篇千字文过后,老李拿起来仔细看了看,微微皱起了眉头:“怎么感觉有点像以前网上看过的老赵的瘦金体呢?”

    其实差得远,只不过现在穿越这么久了,老李对于曾经网上看过的图片的记忆已经模糊了。

    但是因为笔法在很多地方相似,所以确实多多少少有点瘦金的影子在里面。

    眼看太阳即将落山,宫殿里面的光线也开始暗下来,小荷已经在招呼着点灯了,老李放下了毛笔。

    为了保护好自己的眼睛,光线不好的时候她是绝对不会看书写字的。

    正巧闲来无事,打算去找两个姐姐玩会儿,现在都住在一个宫殿里面,比之前方便了不少。

    宫廷的生活其实也挺无聊的,两个姐姐也是刚刚读完书,打算休息一会儿。

    本来老李是打算出去堆雪人的,不过考虑到现在自己还小,万一着凉感冒了会很麻烦,所以还是作罢了。

    干脆等过两天不下雪了找人做两个毽子玩吧。

    跟两个姐姐打闹到太阳落山,吃过晚饭之后,仍然是小孩子的老李已经开始犯困了。

    打了个哈欠之后,抬起小手擦了擦眼泪,告别两个姐姐,回到自己的寝宫睡觉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太阳还没出来呢,老李已经醒了。

    起来在宫殿里面做了一套瑜伽之后,又出去快步走了几圈,吃点东西,休息一会儿,就开始练功了。

    刘仁轨教的套路已经全部记住了,今天就不用过去了,直接在皇宫里面练习就好。

    其实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吃两餐的,一餐在上午十点钟左右,另一餐在差不多下午四五点钟。

    不过皇宫里面差不多都是三餐,毕竟大早上起来是真的饿啊!

    练功练了一上午,中午吃过饭之后,下午继续开始读书写字。

    差不多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就去找两个姐姐玩会儿,聊聊天。

    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,晚上快要吃晚饭的时候,福公公拎着一个布袋子回来了。

    “殿下要的器物已经做好了,还请过目。”

    李月辰答应一声,让他打开袋子,随后拿出一个端详起来。

    旁边的福公公忍不住有些惊讶,刚刚他已经掂量过了,这钢球差不多有一斤多重,没想到小公主居然能轻松的拿在手里。

    三岁的小孩子,能拿得动不算啥,但是能单手这么轻松的抓起来,着实让他有点想不到。

    要知道她的手还很小,根本握不住这直径将近六厘米的球。

    现在李月辰就好像普通人单手抓着一个篮球一样,将其拿在眼前端详着。

    当然她本人并没有意识到,唐朝的一斤差不多是一千多年之后的670克,所以现在的动作在福公公看来有点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左手也拿起一个,轻轻一碰,“当啷”一声,还伴随着些许回音响起。

    而且从圆润的程度上来说,至少肉眼看起来已经是非常标准的圆球了。

    老李忍不住点点头,果然是宫廷御用的能工巧匠。

    原本她还有点担心能不能做出想要的效果,现在看来,古人的手工技巧绝对不差。

    “阿爷阿娘现在何处?”老李将手里的两个球放在袋子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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